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规定,食品标识中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
这意味着,在各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标识的信息,必须进行公开标示,但是对于不应该标识的信息,不能随意标示,尤其是对于“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更是严禁随意使用。
征求意见稿之所以作出如是提醒,源于近年来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喜欢在自己的外包装上标注“零添加”“无添加”等字样,以此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然而在食品行业的人士看来,这完全是企业在耍小聪明,忽悠消费者。
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在食品中“零添加”“无添加”,指的是食品当中没有任何添加剂,代表食品更加安全、健康。但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可以说,几乎任何经过加工的食品当中,都含有一种或多种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加工业得以发展壮大的前提和基础。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只要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是合法的、适量的、安全范围之内的,那么也就是安全的,健康的,并不会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站在这个角度,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食品禁标“零添加”,也就具有了双重意义:其一是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二,也是让消费者明白,食品添加剂没有“原罪”,并不一定是有害的,完全没有必要谈之色变,而应该用一种客观、理性的心态去看待之。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方便食品等11类食品1324批次样品。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7日消息,对28大类食品620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发现,有8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
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镇域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落实,近日,中牟县郑庵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双替代”工作。
近期,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辖区托幼机构暑期不放假的实际情况,持续开展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确保暑期儿童“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俗称“禁塑令”)明确指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的国内汽车市场受到较大冲击。不过有意思的是,销量虽不如以前,但召回却不减反增,包括奔驰、宝马、大众、保时捷、本田等多个知名跨国品牌。
近日,荥阳市城关乡联合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市场、超市及冷库进行全面排查。
为进一步提升西平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推进“6S”标准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7月16日,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提升暨“6S”标准化管理推进会。西平县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食品标识上应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此外,“零添加”“特供”“特制”“特需”等词语也不允许出现在食品标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