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志华)10月29日上午,2021年河南省暨省会郑州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广场咨询活动在郑州市凯旋广场举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出席活动,发表讲话并宣布全省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郑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监管分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郑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和各区局监管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以及广大社会公众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
“安全用药月”活动旨在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引导社会合理用药行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此次广场咨询活动是2021年河南省“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之一。 活动现场采取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展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展示药品安全领域生产管理、控制、检测、追溯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普及药品安全常识,发放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政策咨询。
据介绍, 近年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管局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检查稽查能力、审评审批能力、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在疫苗药品安全监管、防护类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万人助万企”活动等领域都取得新的进展,在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李国辉要求,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要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强化新冠疫苗药品和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始终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推动我省由药品产业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改进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据悉,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安全用药月”期间组织策划了一系列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通过安全用药广场咨询、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中药标本馆开放日、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推动乡村振兴、中医药创新与发展论坛、药品安全系列科普宣传、安全用药系列访谈、安全用药坚守初心先进人物系列对话、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等9项重点活动,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增强药品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药品监管工作,共同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据了解,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走向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向广大群众和消费者普及科学、合理、有价值的知识和理念,引导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3月15日,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
7月13日上午,河南省药监局第一监管分局局长李文武等11人到巩义调研指导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近日,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积极推广《中国药物警戒》微信公众号,为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护航。
辛国斌介绍到,正常年份,中国原料药的产量在300万吨左右,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出口国,正常年份出口在100万吨左右,大概出口占整个原料药产量的比重在1/3的水平。原料药是治疗药品产业链的上游,是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人民用药需求的一个基础,在疫情期间,我们高度重视原料药的生产。
【一图读懂】10大药品追溯标准来了 为公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12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药品进口口岸正式获批,河南再添一个功能性口岸。去年11月28日至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增设郑州为药品进口口岸涉及的口岸监管局和口岸药检所进行了现场评估考核。
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促进合理用药……22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看点”颇多。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12月13日上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郑州举办了2018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暨药品检验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章锦丽出席活动并致发布词。
12月13日上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郑州举办了2018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暨药品检验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章锦丽出席活动并致发布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掌握安全用药常识,提升日常用药安全水平。10月26日上午,由信阳市食药监局主办的信阳市2018年“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在平桥区世纪广场顺利启动。信阳市食药监局局长孙杰、平桥区政府领导胡善明出席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