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按照公告,今后“辣条”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终结。
“辣条”价格便宜、香辣扑鼻,被誉为“最牛零食”。近年来,围绕“辣条”质量和标准的争论不休。典型案例是,去年湖北省食药监部门检出多款“辣条”产品不合格,而“辣条”龙头企业——卫龙回应称,按照生产地河南省的标准,其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在这类食品全国流通的背景下,地方标准不一导致检测结果不一,既影响行业企业发展,又让消费者一头雾水,还给了问题食品趁乱作怪的机会,不利于“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此次统一“辣条”管理,给行业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终结了“不合格”检测,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也更有保障。
根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部门有权制定某些食品标准,即“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是各地食品标准不一致的制度性原因。而在主观层面,由于相关食品产业在当地经济中所占的分量不同,地方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一旦对相关食品企业、产业保护较多,再加上龙头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相关食品标准就会偏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眼下“辣条”管理已经全国统一,其他食品的标准、管理也应争取实现全国统一。从而杜绝某些地方的低标准,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法律赋权各地自主规范当地特色食品无可厚非,可以弥补国家食品标准的空白。但问题是,同一种食品,A省作为地方特色食品制定自己标准,B省也是如此,那么从全国来看就容易陷入标准混乱。过去相关新闻中多次提到将统一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关方面有必要部署各地对食品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凡是两个省份或者多个省份食品标准“打架”,都要进行统一。
理想的做法是,由国家有关方面统一制定国家食品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地方标准即行废止。此外还可让标准不一致的地方,限期协商统一标准。而在标准之外,相关监管也要更严格。(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