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青海首例判决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被告人马某某被判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
近期,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同时,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判决马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贵德县县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137760元。
据介绍,马某某作为生产、销售酿皮的经营者,在制作酿皮过程中任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硼砂,并向不特定的消费者进行销售,置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于不顾,其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86条。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4大类食品269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营养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据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30日消息,市市场监管局抽检保健食品、蛋制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等7大类食品,共计755批次。其中,吐司面包、绿豆糕、油枣等4批次糕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在《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 联合国将“零饥饿”列为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之二,旨在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和促进可持续农业。
近年来,“网红”食品不断出现,如何保障这些“网红”食品的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今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网红”食品现象高度重视,
1月22日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郑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年初二就返回工作岗位,很多人更是一天都没有休息,连续作战到春节假期结束。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肉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饮料、冷冻饮品、糖果制品16大类食品15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1批次,
6月25日,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的“强化科技创新、服务美好生活——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和“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等荣誉榜单,宋河酒业连续两年荣耀入选“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中国轻工百强企业”。
荣耀七十载,品牌新时代。2019年,祖国喜迎70华诞,即将步入新的征程,中国食品行业同样百舸争流,进入了一个标志品牌的新阶段。
近年来,网红食品安全问题愈发严重,部分网红食品存在价格虚高、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等情况,加强监管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