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获悉,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春季食物中毒进入易发期,而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全面自查。管理方面,要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等。
在原料设备方面,要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等。
从业人员方面,要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除自查之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检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两部门将以近3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为重点开展联合督查。
《通知》称,要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逐步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并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据《新京报》
4月3日,河南省政府食安办、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2020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4月1日开始,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应“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4月1日开始,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应“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然而,4月1日之后,记者连续走访多家校园发现,盐焗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面等含盐、含脂肪、含糖较高的食品,在校学生很容易就能买到。记者在中山市某中学内的一家超市,就看到多位学生在选购上述食品。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要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通过透明的操作间、视频直播等方式,让师生们随时可以监督。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要求,今年全国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的比例要达到70%。
在四川省,有政协委员提出,政府应鼓励符合要求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科学合理、安全放心的营养午餐,可以将之纳入政府采购,并在财政补贴、用地、税收、标准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在上海市,有政协委员建议,尽快为中小学生午餐安全立法,建立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孩子的食品安全无疑是底线中的底线,以孩子安全的名义,有必要将校园食堂真正变成“最透明的地方”。江西万安多所中小学营养餐食材发霉腐烂、河南商水营养餐变素面、安徽芜湖两家幼儿园食品过期霉变……开学以来,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劣质“营养餐”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9月本是学生重返校园迎接开学的日子,但是自从开学后,各地接连曝出了多起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让人对孩子们的餐桌安全捏了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