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留言咨询信息显示,7月23日,有消费者咨询“中国名火锅”相关问题。
该消费者提问称,“1.中国饭店协会颁发‘中国名火锅’合法吗;2.‘中国名火锅’是否混淆‘中国名牌’;3.全国火锅店大多把‘中国名火锅’字样作为店面门头使用是否误导消费者。”
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复该消费者称,《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废止,中国名牌产品均已有效期满,市场监管总局未开展过“中国名火锅”相关工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根据国质检质函[2010]405号文件规定,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通告显示,共发现19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1批次“果园老农”牌核桃仁大肠菌群不合格。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带队调研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第一位的任务,加强监管,排查风险。
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抽检信息显示,7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涉农兽药残留超标,另外各有1批次食品涉微生物污染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7日在官网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官网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饼干、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665批次样品。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条例》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4大类食品269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营养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28号〕》,发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饼干3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
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官网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4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天猫蜜爱蜜旗舰店和天猫滇然堂旗舰店销售的荔枝蜜和椴树蜜,菌落总数不合格。
昨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婴幼儿奶粉标签、说明书禁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字样,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