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9月2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0月初至明年1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得到规范,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但从各地监督检查结果和近期媒体相关报道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仍然存在入网审查不严、公示信息不全、配送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仍然存在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餐食加工制作场所条件恶劣,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掌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办法》的落实情况;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针对第三方平台,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全部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
以及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同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针对服务提供者,将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通告显示,共发现19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1批次“果园老农”牌核桃仁大肠菌群不合格。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带队调研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第一位的任务,加强监管,排查风险。
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抽检信息显示,7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涉农兽药残留超标,另外各有1批次食品涉微生物污染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7日在官网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官网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饼干、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665批次样品。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条例》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4大类食品269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营养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28号〕》,发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饼干3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留言咨询信息显示,7月23日,有消费者咨询“中国名火锅”相关问题。
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官网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4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天猫蜜爱蜜旗舰店和天猫滇然堂旗舰店销售的荔枝蜜和椴树蜜,菌落总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