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供图 申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28日对一起涉食物中毒行政处罚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68名顾客因食用“网红店”甜点食物中毒,涉事企业还未经许可从事即食食品经营,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百万余元,同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涉事企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
“网红”甜点食材被污染68人食用后中毒就医
2017年7月19日,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区市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多名到某“网红店”就餐的顾客发生肠道不适情况,某区市监局随即展开调查。原来,食物中毒的68人均曾食用“网红店”奶油芝士酱制作的甜点,该芝士酱系由“网红店”的中央厨房上海某餐饮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供货。
某区市监局调查发现,2017年7月13日至18日期间,餐饮公司的从业人员在面点间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且搅拌桶未经清洗消毒就直接用于制作奶油芝士酱,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敲碎未清洗的生鸡蛋,导致奶油芝士酱在加工过程中存在受到交叉污染的可能。之后,餐饮公司将制作好的酱包配送至上海市9家“网红店”制作芒果拿破仑。经查,2017年7月15日至19日,在门店就餐后出现发热、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并前往医院就医的顾客均食用了芒果拿破仑,未食用过芒果拿破仑的顾客无中毒症状。同时,经调查,制作该奶油芝士酱的其他原料、门店加工以及冷链运输环节则可排除被污染的可能。
某区市监局对餐饮公司留样的其他食品及门店配送食品进行了检测,发现其向部分门店配送的食品中存有沙门氏菌,中毒人员的粪便中亦检出该病菌。
此外,某区市监局发现,餐饮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含即食食品。而该公司向门店供应的奶油芝士酱为即食食品,超过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
某区市监局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餐饮公司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其未经许可从事即食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故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112.7万余元,同时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引发食物中毒还超范围经营行政处罚决定获法院支持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餐饮公司向9家门店供应即食食品奶油芝士酱,超出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上述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受到沙门氏菌污染并引起本次食物中毒,某区市监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遂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餐饮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餐饮公司认为,其生产的奶油芝士酱运送至各门店后均进行了二次加工,并不属于即食食品,其并没有超出经营范围。某区市监局将奶油芝士酱认定为事故原因缺乏依据。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区市监局运用规定调查手段形成的调查终结报告对事故调查经过及结论形成过程进行了清晰详尽的描述和分析,其结论亦经过餐饮公司组织的专家审定会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会的审定及论证。该报告能够确认本次食物中毒事故的存在,及与涉案奶油芝士酱具有的高度关联性。
涉案奶油芝士酱无需经过清洗消毒或加热处理即可食用,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中对即食食品的定义。即使如餐饮公司所称,门店在使用奶油芝士酱前需二次打发,该操作亦不属于清洗消毒或加热处理,不影响其即食食品的属性。餐饮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即食食品,系超出经营范围。
综上,上海一中院认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属准确。此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范围广、波及人数多、危害后果重,某区市监局综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货值金额、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作出相应处罚决定,量罚亦无不当。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姝徵 李丹阳 蓝钰霏)
临近中秋,月饼销售渐入高峰期。做月饼并非企业们的“命题作文”,各路玩家月饼生意经背后也有资源之争。
在网红店的世界里,这些让人忍不住发朋友圈“秀晒炫”的体验只是冰山一角。前赴后继的店铺在跻身网红的赛道上奇招频出。不过,靠着颜值、营销和排队效应“三板斧”红起来的网红店,大部分却没能逃脱“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命运。
据澎湃新闻报道,6月2日,针对“孕妇在喜茶中喝出绿头苍蝇”事件,喜茶公司发布最新处理通报。通报显示,喜茶团队“全盘接受政府检查苏州门店反馈的所有问题并全面整改。对运营管理层、当时区域经理和店长分别处以严重警告、停职等处理”。
在多数人印象里,“网红”是一个中性词。不过,在餐饮行业,人们对“网红”餐饮店的评价恐怕就没那么中性了。
如今的网红餐饮店,或菜式新颖,或装修奇特,或风格“小资”,吸引了很多食客特别是年轻人前去“打卡”。不过,热度一过,很多消费者就转向了“下一家”,这些网红店多数也逃不过经营惨淡、关门歇业的命运。
日前,“鲍师傅”糕点南京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鲍师傅”商标持有者,享有商标专用权,四被告侵权主体的行为构成侵权,被告主体需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鲍才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近日调查机构发布的数据显示,有近3成的被访消费者愿意为网红饮品排上2个小时的队。而坊间对于这些是真排队还是雇人凑人气也争论不休。北京青年报记者就此调查发现,雇人排队早已是“初级手段”,网红店利用环境和产品以及营销手段让路人成为排队客户,背后是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悄然转变。
一家网点遍布广州的餐饮网红店,此前被离职高管爆料用变质猪肉和发霉大米配餐,每天卖出快餐上万份,送餐对象不仅有企业职工,还有学生和孤寡老人。经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该网红店在黄埔区经营点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抽检的冷冻猪手粒中含有二代“瘦肉精”。
在南京南湖,有一家开了28年的鸭血馄饨店。随着外卖平台首次参加“双11”活动,这家店也摩拳擦掌,准备多卖1000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