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日联合发布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即日起,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不得采购没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及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确保猪肉制品和经营的生猪产品不含非洲猪瘟病毒,并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5月1日起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公告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应当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当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复检为阳性的,企业要在当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对同批次生猪产品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记者 佘颖)
全国生猪价格近两月持续上涨。其中,山东省生猪价格近日创今年来新高。业内人士认为,受去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部分地区生猪和能繁母猪产能下降明显。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4月19日发布,海南省儋州市两养殖户和万宁市两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记者了解到,新疆和西藏已于4月初通报非洲猪瘟疫情,这意味着全国除了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已经全部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目前,23个省份已全部解除封锁。
非洲猪瘟来势汹汹,我国目前处在可防可控范围。猪肉消费者或许感受不深,规模猪场养殖者却是闻瘟颤抖。业内传言,非洲猪瘟将是生猪养殖业的灭顶之灾,如此厉害,是否夸大其词?非洲猪瘟杀伤力为何这般大,流年不利,“猪”事不顺,规模猪场该如何应对这场恶战,生猪养殖行业未来又将何去何从?
3月4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非洲猪瘟防控部际协调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对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部门联防联控,突出强化薄弱环节监管,齐心协力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月24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保定市徐水区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现存栏生猪5600头,已出现发病死亡病例。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传染人。同时,高温可杀灭非洲猪瘟病毒,60℃持续加热20分钟即可灭活。”针对消费者对非洲猪瘟病毒的担忧,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主任王守伟说。
2018年8月以来,中国多地出现非洲猪瘟疫情,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感染家猪和野猪引起的一种传染病,这种病毒“名副其实”诞生于非洲,它如何传向全球,又是如何来到中国的?
从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的上个月全国CPI数据显示,食品价格依旧是影响CPI的重要因素:上个月我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2%,影响CPI下降约0.25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5%,影响CPI上涨约0.49个百分点。
非洲猪瘟在中国现身已经100多天。四个月前的8月3日,农业农村部确认,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中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此后,这场猪瘟疫情逐渐蔓延到20个省份,人们在震惊之余,也开始疑惑猪肉还能不能放心吃。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0月21日发布,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