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4月3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视电话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省散烧办主任、省局党组书记马林青出席会议并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措施,抓紧补齐短板;要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燃煤散烧治理、成品油质量监管、散乱污企业整治、特种设备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治理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同中央、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1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陈润儿省长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认领、深入排查、认真对照、全力整改,以彻底整改的实效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针对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部署六大重点任务:
坚决打好燃煤散烧治理攻坚战。一是坚决取缔散煤生产经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强散煤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认真核查散煤销售线索,严惩散煤生产经营行为,防止散煤生产经营 “死灰复燃”;二是彻底拆改经营性燃煤设施设备,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的动态监管,及时彻底拆除违规设施设备,不存盲区、死角,全面铲除散煤销售滋生的环境;三是完善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体系。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的规范化建设,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供应,稳妥推进洁净型煤配送。严格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提高生产工艺,确保使用的原辅料和生产的洁净型煤符合国家标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型煤产品的行为。强化运输环节管理,防止散煤运输车辆绕行进入乡村流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煤炭及其制品;四是提高居民使用洁净型煤的积极性。落实好清洁取暖财政补贴政策,引导帮助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合理确定洁净型煤销售价格,确保居民使用后的新增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加强洁净型煤价格监督检查,确保价格平稳,市场销售稳定。
持续打好成品油质量监管攻坚战。一是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按照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扩大成品油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对经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油品,要坚决查处,并对不合格加油站和油品进行公示、曝光;二是配合做好黑加油站治理工作。落实汾渭平原“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明查暗访工作,配合商务和公安等部门对“黑加油站”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努力维护全省成品油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三是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变性燃料乙醇监督抽查力度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处罚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认真打好锅炉等特种设备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针对35蒸吨/时及以下标准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其炉体、燃煤导热油炉,已拆改的立即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或变更手续,对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顿的未按期完成拆改和未按期完成升级改造的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依法注销其使用登记手续;二是严禁新登记燃煤导热油炉、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炉体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得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导热油炉、煤气发生炉及其炉体(水夹套或汽包)和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检验;三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其它特种设备,不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办理使用登记,不得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特种设备实施检验。
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一是严格把关行政许可,认真做好型煤、车用汽柴油、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等产品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二是强化型煤、车用汽柴油、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等相关检测机构监管和日常巡查,确保能力持续符合要求和运营规范,依法顶格处罚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对情节严重的取消检测资质;三是继续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伪造检验结果、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直至取消其机动车检验资格。
加大环保电价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督导力度,严格监管全省燃煤发电企业环保电价执行情况,从严从重处罚屡查屡犯行为;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有关环保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积极推进涉及环保领域产品质量、设备校准、标准制定等工作。一是加大对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加工不合格涂料、胶粘剂等产品的行为,深入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二是定期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加大科研力度,改进检定校准手段,确保检定校准数据准确可靠,加大对污染监控设备、油库等计量设备检定校准工作;三是加快推动涉及环保产品地膜标准体系修订和完善,从严规定地膜厚度和拉伸强度,确保地膜标准执行到位。
“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政治任务”,马林青强调,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工作高度,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攻坚责任,狠抓问题整改,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协同配合,以更大的使命和担当,全身心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省市场监管局还将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并按照“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的工作方式,坚持深入一线和基层,强化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暗访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局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原省工商局消保处、原省质监局监督处等相关处室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会议;各省辖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相关科(股)室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王志华)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我省入选2件。分别是经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组织推荐、法规处审核、网上投票等环节选出,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报送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一种用于风扇产品的装配结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目前省内食品经营单位已经复工,但当前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五一”节日期间要注意食品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公司、招商银行、农信联社、中原银行和人保财险、人寿财险10家金融单位在省局熊儿河办公区举行政银合作签约仪式。
4月16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与许昌市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许昌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许昌市政府市长史根治主持签约仪式。
4月3日,河南省政府食安办、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2020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广告监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严管态势。
1月30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近期省局部署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对省局当前及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1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相关经营单位约谈会议。会议通报了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防控疫情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对相关经营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守法诚信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五线合一”、网络平台监管、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特别是在食品、药店、电梯安全监管领域,省局坚持智慧监管、科学监管的现代化监管理念,不断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建设,奋力打造我省市场监管“智慧利剑”。
中小学生开学半个月来,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和校园跑道原材料等4类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