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宣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结案9505件、罚没款6.6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6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4万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
“百日行动”于1月8日正式开始,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8.2万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8.3万个,检查“保健”类店铺73.1万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1.9万个。清理虚假信息9.7万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1428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3877个,撤销所涉直销产品备案49个,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54户,吊销营业执照9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5个。
据新华社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批虚假宣传防疫功效广告案件。这些案件显示,一些不法商家搭上预防新冠肺炎的顺风车,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江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发布,从严从重查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20日正式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规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必须以黑体字醒目刊载于保健品包装上,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提醒,更希望消费者牢记在心里。
近年来,为了给孩子在身高、智力、健康等方面提供助力,不少爱子心切的家长将各种儿童保健品送进孩子口中。然而,一些不法企业、商家也抓住了家长这种心理,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非法传销等各种手法骗取消费者的钱财,致使儿童保健品市场出现各种乱象。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前者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后者涉及市场准入。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前者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后者涉及市场准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管理。但是,当前我国在保健品产销领域仍存在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等问题,特别是老年保健品经常成为消费维权热点,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7月1日起,北京街边的餐饮“小门脸儿”面临更严格的监管。随着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新规正式实施,北京市民将告别在无资质的路边摊选购凉菜、散装熟食的历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8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4月至10月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显示,整治涉及产品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经新蔡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举行全县县2019年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新蔡县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盐业局、发改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执法人员以及部分药店、超市的企业代表。
从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权健事件曝光后,一系列行动迅速而有力。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必须贯彻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快构筑科学完善的安全治理体系,规范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