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志华)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获悉,2月14日,该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共28条具体举措全力支持和服务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达产,包括网上注册审批,延长6类许可证有效期,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免收检验费,完善商标注册、计量、年报服务等。
记者注意到,对于群众关心的公司注册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已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可登陆“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或手机下载“豫事办”“掌上工商”等APP办理注册审批手续。
“食品生产许可”等6类证书延期复查换证
为有效减轻企业各类许可证的审批压力,省市场监管局在此次出台措施里明确提出将适当延长相关许可证书的有效期。
对认证证书,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因疫情停产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认证机构暂停认证证书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许可”将实行“承诺制”办理,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且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可快速审批;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经企业说明变化情况、做出承诺后,可先行审批;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在我省疫情解除后6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此外,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证的,申报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60日。
延长有效期的还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对因疫情无法按期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复查,导致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超期的,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申请复查。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同样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到期的,复审期限延长3个月。
电梯等特种设备可网上报检或延期检验
电梯等特种设备关系群众人身安全,疫情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将紧急开辟网上、电话、微信、传真、邮寄报检等五种报检通道。对于医院等疫情防控相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在相关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基础上,可延长检验周期。对必须检验的设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检验。因疫情无法定期检验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检验,同时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等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疫情防控类产品免收检验费用
在优化企业服务方面,省质检院推行邮寄送检、样品上门接收、免费寄递检验报告服务,对肥皂、洗手液、餐具(含果蔬)洗涤剂、湿巾、消毒液、乙醇等相关疫情防护用品检验免收费用。对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非防疫物资,按原标准的60%收取费用。省计量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急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随送随检。
此外,商标审查机构将优先审查疫情防控相关类别商标注册申请,加快审查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商标申请人提出的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申请。
对疫情防控有贡献的企业优先推荐中国质量奖
省市场监管局明确表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中国质量奖和河南省省长质量奖,以此全力支持企业采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方式,提升质量创新水平,为疫情防控做贡献。
同时,将依托政银合作机制,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企业受疫情况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实现民营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精准匹配。
在优化企业信用服务方面,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联络员登陆、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采用“不见面”的方式填报年报信息。对因受疫情影响一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清理吊销营业执照。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广告监管,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严管态势。
10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何金平莅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指导“公众开放日”活动。省政府副秘书长薛云伟参加调研,省局党组书记马林青等局领导陪同调研。
9月6日上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市特种设备“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了世纪欢乐园、金星啤酒厂和管城区大润发超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月饼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12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0批次,不合格样品4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