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中,辣条再度“中标”。记者跟踪到辣条生产工厂,发现生产线上膨化面球四处飞溅,满地粉尘;辣条甚至还与抹布、电子秤堆在一起。企业工作人员承认,“虾扯蛋”辣条里没有虾和蛋,除了面粉就是各种添加剂。
重油重盐重口味,虽然辣条这种小食品备受学生等消费者的欢迎,但也是屡屡登上食品安全的“黑榜”。据报道,2015年至2017年,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登上了食品监管部门的“黑名单”,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因。
问题曝光后,辣条背后的标准之争引起了关注。湖北食药监局认为,辣条按国家标准应归入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等规定为“不得使用”;有的被通报的企业坚持自己执行的是地方的糕点类标准,可以使用。
辣条标准之争的直接原因,是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出现矛盾。其实,对于这种情况,是有明确的执行规定的,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优先执行国家标准;如果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那么优先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除了标准之争外,更严重的问题是非法生产。上面所说的被查出问题的131家辣条生产企业中,仅49家拥有注册商标。很多小作坊买台膨化机器就偷偷生产了,没用生产许可,没用工商注册,更不会管什么地方、国家标准了。事实上,这些“黑作坊”生产的任何食品都不能吃。为了吸引学生等消费者购买,这些食品采用了丰富的添加剂和调味剂。辣条价格低廉,一包售价仅为5角或一元钱。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很多作坊都使用劣质面粉等原料,有的甚至使用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使用不符合规范,生产过程中设施简陋,卫生条件难以合格……
为了解决辣条食品安全问题,甘肃省等地决定,在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当然,这样的“禁令”威力有限,比如商店、摊贩在“210米外”卖呢?但也不能完全否定“辣条禁令”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这是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辣条等“五毛食品”的危害性,也有利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对不合格、山寨食品的泛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辣条只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侧影,国家和社会对食品违法问题应“零容忍”,不但要打击非法生产,制定国家食品标准,还要加强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从生产源头与流通环节都做到“全过程监管”,消费者本身也要提高安全和健康意识。
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据了解,该《公告》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中包括俗称的辣条类食品。
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从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等6个方面对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要求。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按照公告,今后“辣条”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终结。
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辣条到底算什么食品?辣条中禁用哪些添加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辣条正式被划入“调味面制品”,自此持续了多年的辣条“南北之争”终画上句号。
童年零食一箩筐,但很多已只存于记忆中,可辣条却不仅火到了现在,还火出了国门。据业界统计,辣条约有近500亿的产值规模。如果有“最接地气的国民零食”评选,辣条想必也榜上有名。
被央视“3·15”晚会曝光,辣条市场进入洗牌期,有企业借机入局,因此,辣条界“老大”卫龙坐不住了。3月31日有消息称,卫龙已对经销商下发通知,要求经销商二选一:代理了卫龙的产品,就不能代理其他品牌产品。
继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辣条后,辣条产业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风暴,电商平台下架相关产品,多地部门查处涉事企业,部分省份在学校周边更是直接下达辣条“禁售令”。受监管趋严影响,辣条主产区湖南平江县多家企业进行了整改,企业产销量也有所下降,部分企业对行业发展持观望态度。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聚焦问题辣条后,很多地方都开展了整治行动。像央视曝光企业所在的湖南平江,对100余家辣条企业进行整治。河南也开展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百日行动”。甘肃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则下发公告,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
就在“3·15”曝光多家辣条生产企业存在卫生隐患后,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于3月16日推出了“辣辣怪时空”系列辣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