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据了解,该《公告》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中包括俗称的辣条类食品。
此前,辣条类食品的归类管理问题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9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多款辣条产品均被检出含有不得使用的添加剂。其中,作为辣条龙头企业的卫龙公司回应称,按照生产地河南省的标准,其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
原来,对于辣条类食品,河南要求参考糕点类、膨化食品类相关国家标准,湖北省要求辣条纳入方便食品进行管理,当时一度引发辣条标准的“南北之争”。
辣条标准各地不一南北之争有望终结
《公告》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统一归类有哪些好处?对辣条类食品行业有哪些影响呢?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说,辣条已然成为风靡中国的零食,仅2018年辣条产品的销售规模就达到了600亿元。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认定标准不一,既影响企业的发展,也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郑宁认为,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归类,结束了此前各地由于对辣条的归类理解不同所产生的争议。其中对添加剂、含糖量、含盐量、脂肪的指标更加合理,有利于规范这一产业的发展。
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看来,辣条分类、辣条中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解释和执行,此前已被行业利益绑架,想方设法地给辣条里各类可以不用的添加剂一个合法身份。监管部门应该依法依规执行标准,维护标准的尊严。
朱毅说,《公告》的发布标志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终结,今后辣条不论在哪里生产,卖到哪里,都要依照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统一更利于高效监管,避免之前因为归类各不相同,带来标准执行过程中的冲突问题。
辣条名称五花八门行业乱象亟须治理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当下市场在售的辣条类食品种类繁多,尤其是名字更是五花八门,比如卫龙、小牛排、嘴巴香、真牛、开胃丝、牛板筋等等,数不胜数。
此次《公告》规定,食品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理。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标签标识的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夸大,不得误导消费。
对此,朱毅认为,标签标识的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夸大,不得误导消费,这是生产企业的本分。但由于辣条企业小散乱多,龙头企业又没有率先垂范的榜样力量,因此乱象丛生。在三令五申的重拳出击下,希望能减少和杜绝辣条行业的违规行为。“食品安全法对标签就有严格规定,该项规定是对食品安全法内容的重申,对于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具有积极意义。”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卫生问题饱受争议期待新规规范正名
据了解,《公告》还从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设施条件管理、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方面对辣条类食品的生产进行了规定。
辣条类食品一直饱受争议,有人对此类食品喜爱有加,也有人认为其不卫生、不健康。
“辣条原本属于豆制品,后来为了节省成本成了方便面制品,甚至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沦为不守规矩的垃圾食品。现在的规定有利于鼓励生产企业注重消费者健康,在配方工艺上进行改良,同时教育了消费者,尤其是少年儿童,少吃或不吃高油高盐多添加剂的辣条。”朱毅建议,未来如果出台辣条标准,希望能够高标准严要求,帮助辣条摆脱垃圾食品的身份。
“该规定对辣条的生产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辣条企业生产出更多健康食品会起到促进作用,也能改变消费者的认知,总体上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郑宁说。(韩丹东 林银婷)
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从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等6个方面对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要求。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按照公告,今后“辣条”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终结。
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辣条到底算什么食品?辣条中禁用哪些添加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辣条正式被划入“调味面制品”,自此持续了多年的辣条“南北之争”终画上句号。
童年零食一箩筐,但很多已只存于记忆中,可辣条却不仅火到了现在,还火出了国门。据业界统计,辣条约有近500亿的产值规模。如果有“最接地气的国民零食”评选,辣条想必也榜上有名。
被央视“3·15”晚会曝光,辣条市场进入洗牌期,有企业借机入局,因此,辣条界“老大”卫龙坐不住了。3月31日有消息称,卫龙已对经销商下发通知,要求经销商二选一:代理了卫龙的产品,就不能代理其他品牌产品。
继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辣条后,辣条产业迎来“史上最严”监管风暴,电商平台下架相关产品,多地部门查处涉事企业,部分省份在学校周边更是直接下达辣条“禁售令”。受监管趋严影响,辣条主产区湖南平江县多家企业进行了整改,企业产销量也有所下降,部分企业对行业发展持观望态度。
在今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中,辣条再度“中标”。记者跟踪到辣条生产工厂,发现生产线上膨化面球四处飞溅,满地粉尘;辣条甚至还与抹布、电子秤堆在一起。企业工作人员承认,“虾扯蛋”辣条里没有虾和蛋,除了面粉就是各种添加剂。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聚焦问题辣条后,很多地方都开展了整治行动。像央视曝光企业所在的湖南平江,对100余家辣条企业进行整治。河南也开展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百日行动”。甘肃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则下发公告,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
就在“3·15”曝光多家辣条生产企业存在卫生隐患后,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丝猴”)于3月16日推出了“辣辣怪时空”系列辣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