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2019年 第62号〕,共抽检样品22大类食品28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
食品添加剂问题:
郑州市金水区杨凤花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黄河路易美生活商店销售的标称孟州市港乐罐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糖水桃罐头,柠檬黄检出值为0.017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日落黄检出值为0.006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社旗县泓祥副食百货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孟州市港乐罐头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糖水桃罐头,柠檬黄检出值为0.017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日落黄检出值为0.0049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日落黄和柠檬黄均是常用的人工食用色素,性质稳定和价格较低, 广泛用于食品和药物的着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罐头(西瓜酱罐头除外)不能使用日落黄及日落黄。长期食用超标添加的这类偶氮类色素的食品,会加重肝脏的解毒负担,严重伤害肝脏功能.有研究表明长期摄入人工添加剂会影响儿童的智力,导致多动症等行为障碍。
浚县睿淇家天下连锁店销售的标称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松味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丙二醇检出值为4.3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
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朗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朗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蜂蜜葡萄味蛋糕,丙二醇检出值为3.9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丙二醇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丙二醇确实会对神经系统有影响,并且有刺激性,但重要的是这两者都是极低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丙二醇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只要不超过规定限量,摄入或皮肤接触都比较安全,尤其是对神经的影响只会在摄入极大剂量时才出现。
农药残留问题:
许昌兴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商丘市睢阳区十全十美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3.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其超标原因可能是未按规定计量使用,或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等。
许昌兴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胃毒作用,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和内渗作用,《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氧乐果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近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宣传《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药品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专程来到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和镇平县肖营村,举行“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进基层”大型咨询活动。
4月27日,省药品监管局召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立足当前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分析研判安全形势,梳理总结问题不足,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重点任务。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我省入选2件。分别是经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组织推荐、法规处审核、网上投票等环节选出,由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报送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一种用于风扇产品的装配结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目前省内食品经营单位已经复工,但当前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五一”节日期间要注意食品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020年的这个春天,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来袭,口罩成了必需品,一“罩”难求的局面困惑着每一个人,尤其是坚守在疫区的医护人员,必备的医疗防护物资供应是否充足,产品质量是否过关事关生命安全。
4月23日,河南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了进一步加快郑州航空港药品进口口岸发展工作推进会,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翔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公司、招商银行、农信联社、中原银行和人保财险、人寿财险10家金融单位在省局熊儿河办公区举行政银合作签约仪式。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以下称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营造有利于婴幼儿和儿童身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4月16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与许昌市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许昌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许昌市政府市长史根治主持签约仪式。
2020年4月9日,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召开。